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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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科技人才推荐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3〕54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3〕52号)相关要求,现拟向各省级工商联和直属商会征集奖项候选人,要求如下。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一)推荐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全国工商联可提名候选人2名。

 

各省级工商联、直属商会可向全国工商联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请各单位提高标准、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

(一)推荐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全国工商联可提名个人奖3名、团队奖1个。

 

各省级工商联、直属商会可向全国工商联推荐候选人或候选团队不超过1个,请各单位提高标准、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奖团队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的评选条件,为业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担任本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对团队的学术方向、成果产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起决定性领导作用。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应依托一定的科研平台,围绕一个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进行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具备较强的内部协作关系,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4)团队应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得到同行公认。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三、提名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团队。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和团队。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提名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4.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代表性成果和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5.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候选团队须提供依托项目的佐证材料、代表性成果,以及反映团队建设水平、影响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实际贡献等有关内容。

 

6.待全国工商联明确提名候选人(团队)后,如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各单位推荐时,暂不需出具此表。

 

7.推荐材料不得含有涉密信息。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推荐时,要注重征求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科技创新民营企业的意向。

 

2.2月26日前,各省级工商联、直属商会完成推荐候选人(团队)筛选工作,并将材料以公函形式报送至全国工商联经济服务部。材料包括:

(1)推荐函1份;

(2)纸质版《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附件2)、《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附件3)各3份;

(3)提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荆诚   

联系电话:18101281836

电子邮箱:jing_cct@126.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香河园街1号院11栋信德京汇中心1502A  

 

2024年2月26日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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