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重点文旅场所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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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文旅场所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国家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实现境内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

 

《通知》明确,确定重点场所和重点商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国家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星级旅游饭店等为重点文旅场所,并明确场所内重点商户,制定工作方案和可量化目标,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重点文旅场所支付便利化有效提升。鼓励和支持其他商户积极创造条件比照办理,共同构建包容多样的支付受理环境。

 

《通知》明确,持续完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做好供需对接,推动重点文旅场所及场所内重点商户受理境内外银行卡,按既定目标持续提升银行卡受理终端机具布放和受理标识张贴覆盖率。国家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实现境内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北京、上海和海南三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主管的其他饭店制定重点商户名录,推动提升境内外银行卡受理覆盖率。加强对各地的政策宣贯和引导,将银行卡受理等支付服务纳入本地区相关服务质量评价考核,提升商户长期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做好银行卡受理终端、自动取款机(ATM)的布设和维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负责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为相应机具的布设提供便利,督促相关场所管理机构加强机具使用的监督指导。

 

《通知》要求,持续改善现金使用环境。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有关单位保留人工售票窗口,并规范管理其职责范围内相关场所的现金收付,督促重点文旅场所相关经营主体支持现金支付、张贴支持现金支付标识,保障消费者现金支付的选择权。在做好国际机场、港口等口岸地区外币兑换服务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会同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推进在外籍来华人员较多的星级旅游饭店、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和以古镇街区等为主要内容、商户较为密集的旅游景区等场所,布设外币兑换业务网点,推动重点旅游场所周边银行网点提供外币现钞兑换服务,持续提升外币兑换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移动支付便利度。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聚焦重点文旅场所的线上、线下场景推动支付便利化,指导提供门票预订等产品和服务的线上商户支持境内外银行卡支付。支持与文旅消费密切关联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不断优化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线上、线下购买产品与服务的支付体验。

 

《通知》明确,强化宣传推广。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文旅场所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培训,引导商户提供银行卡、移动支付、现金等多元化支付服务。结合当地文旅领域实际情况,依托新媒体、大屏、广告等宣传资源,联动机场、火车站、航空公司、旅行社等交通枢纽或载体平台,开展支付服务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商业银行海外分行、银联国际海外分支机构等加强与驻外旅游办事处的合作,积极参与并支持文化和旅游部在海外举办的中外文化和旅游年活动,“欢乐春节”文化活动,“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推广活动,以及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参加的重点国际旅游展会活动。文化和旅游部指导驻外旅游办事处做好对接。宣传入境旅游及支付产品和服务信息,助力海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开展。

 

《通知》还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与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各商业银行海外分行、银联国际海外分支机构与驻外旅游办事处,分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来源:中国旅游报

 

2024年4月12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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