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联旅游业商会文件
全联旅〔2018〕3号
全联旅游业商会关于规范会员网络行为的公告
全体会员:
全联旅游业商会作为全国一级社会团体,代表着中国民营旅游企业及民营旅游行业的形象,一直致力于引导旅游行业和会员“两个健康”发展,开展“四信”教育,努力践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各会员单位是商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员言论、行为都代表着商会的形象。引导广大民营旅游企业培养良好素质、树立坚定信念、增强发展信心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为维护商会形象,保证商会健康发展,特就会员的网络行为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位会员在互联网各平台、社会媒体、社交网络的言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二、禁止在会员群中发布、传播负能量信息,或传播未经证实的夸张报道;
三、加强正面宣传,鼓励分享、交流有助于企业、行业发展的宝贵经验;
四、非以商会的名义建立的会员群,其言论不代表商会的官方意见,该群需群主承担责任。
商会秘书处将严格审察自身及会员发布的信息,希望广大会员以身作则,出现问题及时反馈。全联旅游业商会属于每一位会员,让我们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全联旅游业商会
2018年3月15日